第一條 為支持我區因突發疫情受到管控的企業快速復工復產,結合管控區域企業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實施本“三服務保障”措施。
第二條 加強專班服務。區領導組成服務專班,分為九組分片前往企業開展“一對一”服務,幫助解決復工復產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第三條 加強健康服務。區衛計部門加強員工健康關懷,組織專業醫療隊伍對企業進行輔導,幫助企業加強員工的健康管理,密切關注新冠肺炎“十大癥狀”。
第四條 加強履約服務。區經科部門負責做好企業履約服務,協調貿促會為管控區范圍有需要的企業出具不可抗力證明,全力降低企業違約風險。
第五條 加強物流保障。對于企業的物流需求,區交通運輸部門實時聯系物流企業進行支援。
第六條 加強要素保障。供電等部門全力保障對于因疫情影響導致停產或減產的企業復工復產后所需的用電等生產要素,將其納入市優保企業。
第七條 加強人員保障。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根據企業實際需要及時組織專場招聘會,補充因疫情影響流失的員工。
第八條 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