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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人員創業項目最高可獲百萬資助 |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12-09-04 |
開欄語 為進一步提高全市人才政策的知曉度和影響力,展現人才工作新亮點、新成效,助推人才強市,給力“三個適宜”幸福和美中山共同事業,市委組織部和本報合作開辟此欄目,今日起至年底,每周一推出系列報道,敬請關注。 本報訊(記者鄺光榮)新遷入創業園企業創業項目,經審核同意后,將獲20萬至100萬元的啟動經費。近日,市委、市政府聯合發文,出臺《廣東中山留學人員創業園管理暫行辦法》,鼓勵和扶持留學人員來我市創新創業。據悉,廣東中山留學人員創業園(簡稱“創業園”)設在中山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內,所有進入創業園創業的留學人員及其創辦的企業均適用該管理辦法。 辦法指出,創業園管理辦公室將設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留學人員及其創辦企業的入園資格認定、啟動經費申請受理、創業園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將由其負責。在創業園發展初期,中山市人才發展專項資金每年給予創業園管理辦公室50萬元經費補貼。擁有創新項目的新入駐企業最高可獲得100 萬元的資助。據悉,火炬區也提供了200平方米內租金兩年免收,員工公寓租金三年內減半收取等政策優惠。 “目前,創業園新址已有4家新進企業,2 家正在簽約,8 家在接洽,主要集中在生物制藥、新材料、新能源行業。”創業園辦公室主任胡平平表示,新進企業大多數都是成長型,優惠政策是種 “雪中送炭”。“我們希望借此培養出一、兩個新興產業來。” 政策鏈接 1、申請資格:新入園企業在完成工商注冊登記或變更工商注冊信息(屬新遷入的)后的3個月到1年內,可申請啟動經費。與其他企業或經濟組織合并的、新分立的以及名稱變更的企業,應在60日內重新申請認定入園資格。 2、評審流程:啟動經費申請由創業園管理辦公室常年受理,集中評審。創業園管理辦公室先組織專家對創業項目的技術先進性、項目可行性和產業化前景等進行評審。在專家評審意見基礎上,創業園管理辦公室再進行資助認定。 3、資助金額:一次性或分期給予20萬—100 萬元的啟動經費,所需費用由市、區各承擔50%。同時符合《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培養引進緊缺適用人才的意見》和《中山市引進海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暫行辦法》所列優惠政策條件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適用,不重復享受。 ——摘自 《廣東中山留學人員創業園管理暫行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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