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總局08月15日發布《關于全面加強食品藥品監管系統法治建設的實施意見》明確指出,要完善食品藥品監管執法程序,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加強信息發布溝通協調,實現行政處罰和刑事司法無縫對接。 《意見》要求,按照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嚴格規范行政處罰的管轄、立案、調查取證、處罰決定、送達、執行等程序。落實食品藥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制度,嚴格規范監督檢查事項和監督檢查具體要求,強化監督檢查的標準化和規范化。建立健全行政裁量基準制度,細化、量化行政裁量的范圍、種類、幅度。 有分析人士認為,該《意見》的推出將意味著國家藥監總局未來的行政執法可直接進入到司法安全的程序,加大對食品藥品犯罪的打擊力度。 到2020年,食品藥品監管系統法治建設的總體目標是:科學完備的食品藥品安全法律制度體系基本建成,高素質的專業化監管隊伍基本建立,法治精神、法治理念與法治思維得到深入普及,職能清晰、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基本建成。 除此之外,《意見》還針對具體工作提出了時間表: 1.配合國務院法制辦,力爭2016年年底前修訂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積極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以下簡稱《藥品管理法》)修訂,力爭2016年年底前將修訂草案報送國務院審議。到2020年,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法律法規和配套規章制修訂任務基本完成。 2.2016年底前,完成2013年至2015年食品藥品監管規范性文件清理任務,2018年年底前,完成2013年以前的規范性文件的清理任務,清理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 3.力爭2016年底前,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同級政府有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將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向社會公開,并根據法律法規立改廢進行動態調整。 4.2016年底前,出臺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法律顧問管理辦法。2018年年底前,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 5.2017年年底前,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食品藥品監管執法崗位職責和工作流程,運用監督檢查、案卷評查、問卷調查等方式,切實提高部門層級監督的實效;制定食品藥品監管執法責任追究辦法,堅決糾正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堅決克服懶政、庸政、怠政,堅決懲處失職、瀆職。 5.2017年年底前,總局出臺食品藥品監管系統行政處罰裁量適用規則;2018年年底前,省局出臺本地區食品藥品行政處罰裁量標準。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加強信息發布溝通協調,實現行政處罰和刑事司法無縫對接。完善重大執法法制審核制度,對監管工作提供法律支持,未經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 (生物谷Bioo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