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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基藥目錄將提升全程監管能力 |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13-05-13 |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原則上3年調整一次。正是基于此,2012年初,衛生部著手2012年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制訂工作。 新目錄通過對2009年版目錄運行3年的實施情況進行深入調研,總結分析各地藥品配備使用情況,對照梳理增補藥品,探索規范基本藥物劑型、規格的路徑和方法,整理積累了大量基礎數據。 2013年3月新版目錄發布,并定于今年5月1日實施。而新版基藥目錄的實施使獨家藥品品種受益更為顯著,對于指導基本藥物生產流通、招標采購、合理用藥、定價報銷、全程監管等也具有重要意義。 獨家品種將顯著受益 醫藥行業研究員李金英告訴記者,2012年版目錄將利好西藥大病品種、中藥獨家品種,可以說獨家品種將顯著受益。 此外,新版目錄還規范了劑型、規格,且注重與醫保(新農合)支付能力相適應,確保基本藥物較高的比例報銷。未來我國新老基本藥物產品都將實現放量,從而更好地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動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全面配備、優先使用基本藥物。 據李金英介紹,大型藥企產品進入2012年版《國家基本用藥目錄》后,將會對今后擴大市場占有率、銷售收入以及企業自身長遠發展產生積極的作用。 對于中小型醫藥(行情專區)企業而言,如果企業生產的產品是不大的品種,即便進入了目錄,其對業績貢獻的增長可能性也不會太高,假如又是非獨家品種,那么在面對大企業的競爭時,中小企業在品牌方面就無優勢可言,這勢必會帶來價格戰。“獨家品種則相反,有獨家品種的企業在其品種進入基本藥物目錄后,該獨家產品的價格有保證,企業生產積極性就很高。”李金英說。 提升全程監管能力 記者了解到,新版目錄要求加強基本藥物質量安全監管,加快信息化體系建設,對基本藥物實行全品種覆蓋監督檢查、抽驗和電子監管,強化不良反應監測工作,提高對基本藥物從生產到使用的全過程監管能力。督促生產企業主動完善和提高藥品標準,配送企業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配送藥品,提高質量管理水平,確保基本藥物質量。 此外,新目錄還要求基本藥物采購機構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貨款統一支付,鼓勵通過設立省級基本藥物采購周轉資金等方式優化付款流程,確保貨款及時足額支付。 同時,要求省級衛生部門加強對基本藥物貨款支付情況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拖延付款行為,并向社會公布。鼓勵各地探索基本藥物價格合理、保障供應和質量的有效實現方式和途徑,突出并確保重大疾病基本用藥供應安全和質量安全,做好基本藥物和非基本藥物采購工作的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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