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認為蟲草根本爭端尚待解決 本報訊 近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SFDA,以下簡稱國家藥監局)網站上公布一則《冬蟲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這是國家藥監局第一次允許冬蟲夏草直接被用為保健食品的原料。業內人士認為,盡管主管部門希望能整治市場,但目前冬蟲夏草的一些根本爭端尚沒有解決,而《方案》的一些提法也不科學合理,該治理措施難免變成空談。 為企業設10億元門檻 2009年,衛生部曾發文嚴禁使用冬蟲夏草作為原料生產食品,但對于能否使用冬蟲夏草生產保健食品并沒有給出規定。但現在市場上到處可見包含冬蟲夏草的保健品。 據中國保健協會秘書長徐華峰介紹,以前國家藥監局只允許冬蟲夏草的提取物被用于保健品生產,但是現在的新規定則表明,冬蟲夏草可以作為原料被用于保健品的生產。 《方案》還提到了對企業經營規模的具體要求。在“具有良好的保健食品生產能力”這點上,《方案》要求,“試點企業保健食品工業產品年銷售額10億元以上(原產地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可適當放寬)。” “要求生產冬蟲夏草保健食品的保健品企業年銷售規模10億元以上,可能是主管方希望企業規模大一些,便于規范管理吧。”徐華峰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