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廣東省物價局公布了第二批差別定價藥品價格,33種專利藥、國家保密處方藥等的價格平均上浮幅度為7.9%,最貴的一種專利藥擬定價格為1175元,而首批36種差別定價藥品平均上浮幅度僅5%。 作為新醫改試點,廣東是全國唯一率先試行藥品差別定價的省份。差別定價,是在國家統一定價原則的基礎上,對現行政府定價藥品范圍內的專利類藥品、保護類藥品和鼓勵創新類藥品,在價格上予以支持。目的就是要通過價格杠桿,鼓勵藥物的研發創新,提升藥品質量。
第二批差別定價藥品共33種,其中23個藥品在統一價的基礎上平均上浮幅度為8.3%,6個藥品價格在最高臨時零售價格的基礎上平均上浮幅度為6.8%,4個藥品的價格比最高臨時零售價格有所降低。總體上,該批差別定價藥品平均上浮幅度為7.9%。
這個允許漲價幅度是怎么計算出來的?廣東省物價局表示:價格水平的確定,先要通過綜合評價、質量體系等五關25項評審指標量化打分,按分值確定等級,專家再根據不同的等級提出具體的建議價格,最后按建議價格去掉一個最高價和一個最低價計算平均值作為擬定價格。對專家的建議價格,尤其是部分有爭議、矛盾大的品種進行集體討論,最終表決,超過2/3以上專家和委員同意后才予以通過。
根據該項政策,在目前納入政府限價管理的2889種藥品之中,將有3大類11項藥品享受單獨定價待遇,大約三四百種藥品將進入差別定價的范圍。主要是專利藥、國家保密處方藥以及新型療效藥等。對于實行差別定價的藥品價格,省物價局將給予持續的跟蹤調查和監測,并根據調查監測結果適時調整價格水平,原則上每兩年調整一次。